上海世博會新聞發布廳是上海世博會運行期間信息發布的重要場所。屆時,國際展覽局(BIE)、上海世博會組織者、各參展方、贊助商等均可經過預訂,在新聞發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。
一、新聞發布廳設置
上海世博會共設三個新聞發布廳,其中兩個設在世博園區內的主新聞中心(世博中心內),一個設在世博會媒體注冊中心。
1、1號廳(200座新聞發布廳):位于世博會主新聞中心地下一層,提供同聲傳譯系統和電視轉播系統,可用于舉辦各類新聞發布會。
2、2號廳(100座新聞發布廳):位于世博會主新聞中心地下一層(緊鄰1號廳),只提供交傳服務,不提供同傳系統和電視轉播系統,可用于舉辦專題新聞發布會。
3、3號廳(600座新聞發布廳):位于組織者行政區域(浦東南路3588號)媒體注冊中心二層,提供同傳系統,不提供電視轉播系統,可用于舉辦各類新聞發布會。
二、新聞發布廳硬件設施
1、背景板:三個新聞發布廳使用統一背景板,原則上不得更改。若新聞發布方另有需求,可與新聞中心協商,以易拉寶、拉網展架等形式在新聞發布廳許可范圍內展示,禁止刊登各類廣告。
2、主席臺:提供多人(最多5人)用桌子、椅子、話筒和同傳耳機。燈光設置符合電視轉播標準。
投影設備:主席臺一側設有投影儀和投影幕。
4、音頻設施:提供擴音器和高性能分音器,滿足媒體錄音需求。
5、電源:配有中國標準220伏插座。
6、攝影平臺:發布廳后方設攝影攝像工作平臺,專供攝影攝像記者使用。
7、同聲傳譯:1號新聞發布廳和3號新聞發布廳內設同傳翻譯間,與會記者可憑本人注冊卡換取同傳耳機。同傳設備由組織者免費提供。
8、話筒:為方便記者提問,每場新聞發布會均提供若干無線話筒。
三、新聞發布會服務
新聞中心新聞發布服務團隊將提供新聞發布廳預訂、發布會現場協調等相關服務。
(一)預訂服務
1、發布會時段安排
新聞發布廳開放時間為每周一至周日,每個發布廳每天可舉辦兩場新聞發布會,時間段分別為:1號廳上午10:00–11:00,下午14:00–15:00; 2號廳上午9:30-10:30,下午13:30-14:30;3號廳上午10:00-11:00,下午14:00-15:00。
2、預訂方式
新聞發布方需要在上海世博會運行期間在新聞發布廳舉行發布會的,應事先進行預訂。
新聞發布方預訂新聞發布廳,應填具《新聞發布廳預訂申請表》(見附件,可到上海世博會官方網站www.expo2010.cn下載,以下簡稱“《預訂申請表》”),并由新聞發布方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確認后,于新聞發布會舉辦至少10個工作日前,傳真至:86-21-22060645。同時將填好的《預訂申請表》電子版發送至press_conf@expo2010.gov.cn。上海世博會新聞中心(以下簡稱“新聞中心”)將在收到《預訂申請表》后5-10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。
自2010年4月1日起,新聞發布廳可接受預訂。
新聞發布廳原則上免費使用。
3、安排原則
因新聞發布廳資源有限,新聞中心將按照“優先安排國家館日和國際組織榮譽日發布會”和“先到先得”的原則進行安排。如有沖突,按以下順序安排:
1)國際展覽局(BIE)、上海世博會組織者;
2)官方參展者;
3)非官方參展者;
4)組織者贊助商(組織者贊助商新聞發布會地點統一安排在3號發布廳,發布內容應與上海世博會主題直接相關)。
(二)其他服務
1、翻譯服務。上海世博會運行期間,新聞中心可為各官方參展者提供一場免費的中英文交傳服務。如官方參展者需要同傳服務、多語種翻譯服務或召開多場新聞發布會,則需自行聘請翻譯或委托新聞中心翻譯團隊提供服務,費用由官方參展者自行承擔。
2、電視轉播服務。如新聞發布方需對發布會進行電視轉播,應在提交《預訂申請表》時進行說明,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。新聞中心可為新聞發布方推薦相關服務供應商。
3、信息發布服務。新聞中心一般提前兩天通過新聞中心信息通報欄、世博官網和E-News Center發布新聞發布會信息,新聞媒體可自行選擇參加。
4、通行服務。新聞中心將協助參加新聞發布會的貴賓辦理主新聞中心通行證。
5、貴賓接待服務。新聞發布廳旁設有貴賓休息區,為參加發布會的貴賓提供接待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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